本文详细解读了中国投资者在越南设立公司的法律框架、必备手续及合规经营建议,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中国人在越南开公司:法律要求与实务指南
近年来,随着中越经贸合作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选择在越南设立公司以拓展东南亚市场。然而,越南的法律环境与国内存在显著差异,正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保障投资安全的第一步。
中国人在越南开公司是否合法?
根据越南《投资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包括中国公民及企业)在符合越南法律规定及所承诺的投资领域内,依法享有在越南投资、设立公司的权利。外商投资企业在越南依法受到保护,并需履行相应的纳税及合规义务。
中国投资者在越南设立公司的核心流程
企业设立及合规步骤概览:
- 申请投资登记证书 (IRC):这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核心文件,确定投资项目的内容。
- 申请企业登记证书 (ERC):在取得IRC后,办理公司注册登记。
- 刻制公司印章及开立银行账户:包括资本账户及一般贸易账户。
- 履行后续合规义务:包括税务登记、缴纳劳动保证金、办理工作许可证等。
核心法律与合规注意事项
在越南经营时,中国投资者需重点关注以下领域:
- 外商投资行业准入:某些行业属于限制外资进入或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持股比例限制)。
- 劳动法与用工合规:聘请外籍员工需办理工作许可(Work Permit),并严格遵守越南劳动法关于合同、社会保险及辞退员工的规定。
- 财税合规: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外国承包商税(FCT)的申报与缴纳。
实务建议:如何规避常见风险?
实务分析案例(虚拟案例):某中国企业在越投资初期,因未对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LURC)性质进行核实,导致后期无法办理工厂扩建手续。这提示投资者在签署任何商业合同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法律尽职调查。
建议投资者:
- 聘请专业的本地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
- 确保所有与越南政府或合作伙伴签署的文件均有严谨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对照,以防法律歧义。
- 建立合规的财务制度,避免资金违规流转。
常见问题解答 (FAQ)
- 问:中国人在越南开公司需要越南合伙人吗?
答:多数行业允许设立100%外资企业,无需越南合伙人。但特定行业可能根据承诺或法律要求必须有本地合伙人。 - 问:公司印章和法人代表应由谁管理?
答: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委派必须严格符合《企业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由总部委派值得信赖的管理人员负责。
实务案例分析:外商投资企业合规与印章管理
案例概况:
- 判决/决定编号: 12/2024/KDTM-PT
- 审理/签发日期: 2024年6月12日
- 法院: 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本案涉及公司成员之间关于公司管理、营运及损害赔偿的纠纷。争议核心在于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印章及经营管理权的争夺。原告主张被告在未获得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非法占有并控制公司印章及相关证照,导致公司陷入经营僵局。法院在审理中重点审查了公司章程关于印章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的规定,以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违背公司法规定的滥用权利行为。
法律问题:
-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对公司印章占有权的法律界限。
- 在股东僵局下,公司印章归属与经营管理权的合法行使。
- 如何依法定程序要求违规占有公司资产的成员归还印章及证照。
法院核心观点:
法院认为,印章是企业行使法人权利的核心凭证,其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在股东或成员产生争议时,任何一方不得以私人身份长期扣押或控制公司核心证照以阻碍公司经营。若印章被非法占有,公司及其他合法成员有权要求归还,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法院强调,商业纷争不能成为破坏企业法人独立性及经营合规性的合法理由。
实务启示:
此案例为中国投资者敲响了警钟:在越南设立公司后,印章与核心证照(如ERC、IRC)的保管机制至关重要。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印章的保管责任人、使用流程及印章被违规占有时的应急补救措施。切勿在发生纠纷时忽视法律程序,应及时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而非采取对抗性的非合规手段控制资产,否则可能在诉讼中丧失主动权并承担额外的法律赔偿责任。
总结
在越南设立公司不仅是简单的注册流程,更涉及复杂的法律准入与合规管控。中国投资者应充分利用越南的投资优惠政策,同时严守本地法律,确保企业稳健运营。
UniLaw 法律咨询
如需获取更详尽的投资建议或法律支持,请随时联系我们:
- 热线: 0912 266 811
- 邮箱: legal@unilaw.vn
- 办公室地址: 河内、胡志明市及芽庄。
设立流程:两套登记,先后顺序不能颠倒
外国投资者在越南设立公司,核心是两套登记的衔接:
- 投资登记证书(IRC)——针对投资项目本身,确认投资者、项目目标、投资规模与实施地点;
- 企业登记证书(ERC)——针对公司这一法律主体,确认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与经营范围。
取得两证之后,还需要完成刻制印章、税务登记与发票事项、开立投资资本账户与交易账户、以及缴纳出资。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的,还需要另行取得相应的经营条件许可,这一步往往决定整体时间表。
材料准备中最常出问题的三处
- 境外主体文件的认证链条不完整。母公司的注册文件、财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文件,通常需要经过公证、领事认证并翻译为越南语。链条中任一环节格式不符,整套材料都会被退回。
- 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不对应。经营范围需要对应越南的行业分类,写得过窄影响后续开票,写得过宽可能触发额外的条件许可要求。
- 注册地址与项目地点不一致。租赁合同、地址证明与申请材料中的地址必须一致,工厂类项目还要确认该地址是否允许开展所申报的经营活动。
常见问题
中国投资者可以持股 100% 吗?
多数行业允许外资全资持有,但部分行业存在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或市场准入条件。持股比例问题应当在选定行业与经营范围时一并确认,而不是等到递交材料时才发现。
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吗?
一般行业没有统一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但注册资本需要与项目规模和经营范围相称;部分行业另有专门的资本要求。注册资本还须在承诺期限内实际缴足。
需要越南籍的法定代表人吗?
法定代表人不要求越南国籍,但须在越南有居所;公司在越南须至少有一名法定代表人常驻。
整个流程要多久?
时间主要取决于三项:境外文件认证的耗时、行业是否需要条件许可、以及材料是否一次性通过。其中境外文件认证通常是最容易被低估的一段。
法律依据与关键期限
- 谁不能设立和管理企业——《企业法》第59/2020/QH14号第17条列举了无权主体。
- 三种登记方式(第26条第1款):到营业登记机关当面办理、通过邮政、通过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在线办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等法律效力(第26条第2款)。登记机关自收到档案起3个工作日内审查发证,不合规须书面告知补正内容,拒绝须书面说明理由(第26条第5款)。发证条件见第27条。
- 90天出资期——自获发《企业登记证书》之日起: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第47条第2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75条第2款、股份公司股东缴付认购股款第113条第1款。逾期未出资者当然丧失成员或股东资格(第47条第3款a项、第113条第3款a项)。
- 外资这一侧——《投资法》第143/2025/QH15号(自2026年3月1日施行,取代已失效的第61/2020/QH14号)第8条市场准入条件;第19条第2款:可先设立经济组织实施项目,再办理投资登记证书;第26条第2款c项:以出资、购买股份、购买出资额方式投资的不需要IRC;第27条第1、2款受理机关为管委会或省级财政厅。
- 登记程序适用第168/2025/NĐ-CP号政令,营业登记机关设在省级财政厅之下。
真实判例:留好出资凭证
岘港高级人民法院第08/2024/KDTM-PT号判决(2024年4月24日):原告名字登载于企业登记证书股东栏、本人也在公司章程上签字,但拿不出任何实际出资凭证,法院据公司章程第8条第1款及《企业法》第35、111、115、140、165、166条驳回其全部请求并判其承担一审受理费。银行转账记录与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比证书上的名字更重要。
接着读哪一篇
常见问题的答案多数写在《投资法》里,条文对照见 → 越南投资法律法规:最新政策与合规指南(现行《投资法》143/2025、禁止与限制行业三张单子、第9至13条五项保障)
栏目:投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