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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合同法方面的实务文章:买卖合同、代理合同、服务合同、物流合同的起草要点、违约责任与诉讼时效。
两部法律同时适用。《民法典》第91/2015/QH13号是一般法:第385条界定合同为各方关于确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第401条规定合同自订立之时起生效,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第418条允许当事人约定违约金,金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第423条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第429条规定合同争议的起诉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侵害之日起算。
但对商事合同,《商业法》合并文本第17/VBHN-VPQH号会改写其中两个数字,这正是中国企业最常踩的坑。第301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被违反合同义务价值的8%——合同里写”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20%”在越南法下超出部分无效。第319条:商事争议的起诉时效为2年,而不是民法典的3年,自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时起算。
因此起草面向越南的越南合同法项下合同时,建议至少锁定四件事:准据法与争议解决机构、违约金是否落在8%以内、付款节点与交付节点如何挂钩、以及中文与越南文两个版本冲突时以哪一版为准。
本栏目入门长文:越南买卖合同:法律规定与实务指南——合同何时生效、违约金8%法定上限、两条不同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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